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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营钢企要求国民待遇
发布时间:2012/2/12 16:04:00


 政府和全社会要客观、历史地看待民营钢铁的兴起、发展和作用

  国家冶金工业局冶金工业经济发展研究中心9日发布《钢铁产业情况报告》首次聚焦民营钢铁企业,报告称民营钢铁企业要求享受平等国民待遇。



  根据中华工商联冶金业商会统计和测算,2011年我国民营钢铁企业产钢31847万吨,占全国钢产量比例46.6%,比上年提高3.3个百分点;产铁28403万吨,占全国铁产量比例45.1%,比上年提高2.9个百分点;产钢材(含重复加工)52870万吨,同占全国钢材产量比例60%,比上年提高3.7个百分点。



  我国民营钢铁是改革开放后逐步发展起来的,进入新世纪后发展最快。2000年我国民营钢铁企业钢产量比例只占全国的7.7%,2005年提高到38.6%,目前已占近半壁江山。根据《中国统计年鉴》数据计算,2010年末黑色金属冶炼压延业中,非国有(及非国有控股)企业职工人数达204.2万人,占黑色金属冶炼压延业的59.1%。民营钢铁在满足我国钢材需求、劳动力就业和发展地方经济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。



  报告披露了民营钢铁企业的两大主要诉求:一是要求政府和全社会客观、历史地看待民营钢铁的兴起、发展和作用,对符合工信部发布的“生产经营规范条件”的产能给予合法地位;二是在资源配置、融资、政府贴息等政策上给民营钢铁以平等的国民待遇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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